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1-0001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8-17
- 发布日期:2021-08-19
- 文 号:攀办发〔202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攀枝花市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攀枝花市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立足国情省情市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推动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攀枝花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区域教育高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断优化,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并充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优质均衡发展有效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5%。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特色高中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育人水平全面提升,更加注重全体学生的全面培养全面发展,为学生幸福生活奠基;更加注重课程教学与评价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加注重教学常规管理,有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法治教、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学生获得感、教师荣誉感、家庭幸福感和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德育为先。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的德育体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实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三线文化传承工程、经典阅读工程、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和三线精神教育,着力在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引导青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强化学科德育,抓实课程思政,注重主题教育、仪式教育、文明教育、研学教育。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各类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树立身边榜样,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强化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团市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智育为本。落实四川省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增长知识见识;组织开展各种技能竞赛,打造一批名师精品课程,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和案例,引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
健康为基。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提高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质量,全面抓实学校体育常规,切实提高体育育人质量。普及田径项目和足篮排“三大球”,积极发展游泳和乒羽网“三小球”,形成“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格局,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等专项运动技能,确保学生逐步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加强学生运动队建设,提高课余训练的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努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开齐开好足球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班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或课后锻炼,保证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加强体育类示范学校(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引导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学校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和有序开放,推进公共运动场所与学校共管共用。加强中小学公共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心理辅导。加强中小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美育为底。用美育为学生打好人生底色,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着力聚焦艺术浸润、传承文化、厚植人文。开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实践活动,使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技能。全面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积极开展艺术类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支持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办好市、县、校艺术展演。开展好戏剧和优秀文化艺术进校园、川剧传习活动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市文联)
劳育为线。大力开展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落实省、市劳动教育课程和实施方案,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强化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和使用好志愿服务平台,建立评价体系,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服务者;加强劳动实践等基地(营地)建设,充分用好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到2025年,每所学校要有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每个县(区)要建设一批劳动实践基地,并至少有一个综合劳动实践基地(营地),全市打造一批劳动教育示范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坚持整体发展,努力办好每所学校。
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变化,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认真落实《攀枝花市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原则,推动适度集中办学,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有序撤并乡村、老工矿区小规模学校,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2021年以县(区)为单位完成布局专项规划;2023年基本完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2024年基本完成布局调整和闲置校舍处置;2025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全面优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的学前教育资源体系。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缓解主城区公办园入园压力;按照《攀枝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促进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鼓励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园,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力以赴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到2023年实现学校办学管理全面达标。打造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全面强化农村学校育人功能;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6%。(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行动,确保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班级、5000人以上的校点。建立完善管理办法,落实好动态管理,有效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引领推动育人方式改革,加大优质高中与薄弱学校合作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写作、科技创新等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鼓励举办特色普通高中或特长班,并在招生入学、师资建设、培养方式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推动特殊教育向高中阶段延伸,鼓励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班。(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联)
(五)坚持公平共享,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提升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确保存量不反弹,增量不发生。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继续实施对木里县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帮助提升教育水平。认真落实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落实教育扶持政策,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补齐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短板。(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完善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环境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基础设施、教学资源、软件工具等配置水平。建立覆盖市、县、校三级的管理应用系统以及攀枝花市教体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攀枝花市教体公共服务平台移动APP,优化教体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构建攀枝花市“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依托攀枝花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统一的市级教育城域网,建设攀西基础教育大数据中心,实现教育大数据应用,支撑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大力实施网络空间普及行动、“三个课堂”“三联三带三提升”“四川云教”等项目,积极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常态化模式。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坚持“四有”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在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将师德师风表现放在首位。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推进教师荣誉制度建设,适时评选表彰攀枝花市优秀教师、模范校长、优秀乡村教师、十佳班主任等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不断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根据学生总量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结构比例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教师资源配置,统筹管理教师,切实加强教师的考核评价、岗位竞聘、交流轮岗等工作。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全面开展教师资格注册,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校长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推进校长职级制,探索实行校长年薪制。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严格聘期和任期考核,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集团(联盟)内走教、支教制度。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本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和协同式发展,实行“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发挥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等骨干教师的作用,支持定期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开展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推进教师安身和安心工程,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实际问题,减轻检查、评比、考核等负担。建立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探索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提升教育人才队伍能力水平。构建国家、省、市、县(区)、校五级培训体系,实施“三名”工程,继续做好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名教师、名校长、教育专家的遴选、培养、评选工作,做好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培养造就一支有创造力、有影响力的教育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培养好全体学生。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加强教材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加强新教育攀枝花实验区建设和攀枝花市课改样板校建设,推动县(区)开展全域课程教学改革,引领和推动各县(区)各学校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强调个性发展,注重特色教育,提高教学水平,形成一批课程教学改革经验成果。引导普通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通过小班教学、选课走班、生涯指导等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应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效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落实适龄儿童在户籍地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市委“三个圈层”工作部署,实施以居住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意见》和《攀枝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中考改革。按照省级安排,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广旅局)
深化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攀枝花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攀枝花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落实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用好覆盖从小学至高中各学段全过程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深化综合治理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深化依法治园治校工作,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与复查,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继续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班主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用好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研学实践、竞赛活动的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建立面向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活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检查评比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旅局)
加强教研科研工作。制定《攀枝花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教研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校本研训工作市级、县(区)级基地校,教研科研人员要定点联系学校,深入基层学校上示范课、听评课,开展调研视导工作。遴选、培育、推广一批市级、县(区)级优秀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加强教育科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聘教研科研人员,优化教研科研单位岗位设置,加大对教研科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科研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狠抓教学常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出台《攀枝花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教学目标设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环节实施、教学方式选择、信息技术应用、课堂教学评价等工作,建立落实教学常规管理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切实加强家校共育。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2021年底前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益性市级“家长学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推动各县(区)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系统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妇联)
(八)加强“五项”管理,落实“双减”工作。
加强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作业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体质健康管理,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大幅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高作业质量,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学校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做到小学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编制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持续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与黑白名单发布制度,用好“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监测、督导与风险防范,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九)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推进示范校建设。
积极创建示范性学校。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创建省“德智体美劳一体化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启动市级示范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市级统筹、县级为主的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依法惩治“校闹”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团市委)
(十一)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把基础教育作为财政教育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高基础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综合实践、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强化绩效管理,适时启动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按程序调整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非攀籍学生交通补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
(十二)加强监督问责。强化教育督导,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督导评估内容。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发挥舆论引导、政策指导、理论支撑、专业引领等作用,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