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1-0001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6-01
  • 发布日期:2021-06-01
  • 文  号:攀办发〔2021〕50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部署要求和《2021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打赢疫情防控硬仗,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常态化的理念将防控融入日常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完善冷链食品追溯信息,落实冷库库长责任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强化运输物流防控,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攀枝花海关。按职责分工排序,下同)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以防控风险为首要任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落实风险监测会商、风险评估、企业自查、定期研判、清单管理、突出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以“清单制+责任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探索搭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引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风险等级评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及专项治理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康养场所和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单位食堂、宗教活动、食用野生菌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结合监管实际,深入推进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食品经营索证索票专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及专项整治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四)强化源头严防。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排查和监管,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制度规范,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五)强化全程严管。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3.2批次/千人, 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5批次/千人,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5%以上。落实畜禽及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防非洲猪瘟、禽流感等动物疫情。持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做好污染粮食、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加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贮存运输、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监管。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监管部门)

  (六)强化违法严惩。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昆仑2021”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建立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共享。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人员依法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究食品安全违法责任。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依法应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行业自律

  (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监督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隐患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相关人员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八)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食品产业发展

  (九)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促监管提升、促民生改善、促环境优化、促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指导有关县(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跟踪评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提升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实施白酒质量提升工程、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发展食品饮料产业,大力推动粮油、果蔬、茶酒等深加工,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改善条件,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区域经营。加强“攀枝花芒果”“攀枝花枇杷”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利用,擦亮特色晚熟芒果、早春蔬菜金字招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一)营造良好食品消费环境。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提升行动,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大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示范企业、行业、街道社区,办好民生实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五、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十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消除食品安全知识误区。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引导、舆情管控、谣言治理,依法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十三)加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十四)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制定《攀枝花市2021年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行动方案》,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结合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强化专项整治、社会监督、舆论引导、科普宣传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着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和行动,感受到食品安全的变化和进步。(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六、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落地落实,强化督导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落实“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强化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十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人、财、物投入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行。促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增效,提高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提升业务能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保障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十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发挥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优势,推进监管队伍、监管理念融合,加强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创新,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治本措施,推动监督管理由“管得严”向“管得好”转变,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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