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09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5-18
- 发布日期:2020-05-25
- 文 号:攀办发〔2020〕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攀枝花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精神,加快推进攀枝花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2020年,推进攀枝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初步形成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管理更加规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到2022年,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融合应用,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让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结合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建成规范运行的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进检验检查结果自助查询与信息共享。2020年,全市6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自助查询,50%以上的三级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集中预约,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在线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电子处方在线审核流转试点建设。探索建设电子处方审核流转中心,完善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定点药店三方信息共享,构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新型药事服务模式。适时启动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在线审核流转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2020年,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试点工作。到2022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相关单位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数据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加快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6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主动推送、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到2022年,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主动推送、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三级医疗机构预约时段力争精确到30分钟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床位预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加快推动电子健康卡与电子医保凭证融合应用,实现凭电子健康卡、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社保卡中的任一卡证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凭身份证和电子医保凭证支付医保基金。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攀枝花市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用卡环境改造,实现“一卡(码)通用、扫码就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推进医保在线直接结算。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流动人口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到2022年,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在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在线直接结算,各地医药机构普遍提供移动支付等“一站式”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医疗机构“智慧药房”建设。2020年,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取药人均等候时间力争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三级中医医院普遍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重点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协作网。2020年,远程医疗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到2022年,远程医疗力争覆盖全市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向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延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段。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线上签约和线下履约服务,通过“村医通”“健康一体机”等服务管理平台,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用药指导等服务。2020年,各县(区)普遍开展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实现签约服务数据有序归集、履约服务网格化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应用。基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数据,推动归集和整合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健康体检等信息,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有序向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推进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构建预防接种在线服务体系,推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规范接种,提升接种质量。2020年,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提供在线预约、候种提醒、接种信息推送、接种证件在线申领等线上服务试点。到2022年,基本实现预防接种可追溯和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在线提供多样化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医疗三监管”平台应用。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分级监管原则,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三监管”信息平台监测指标,强化主体责任追究,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到2022年,形成分级负责的实时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推动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不断拓展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综合监管的领域,实现监管信息动态上传、精准分析、依法处置。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全覆盖,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卫生监督等重点指标实现实时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2020年,在全市启动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应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信息、结算信息、医院信息系统(HIS)和医疗机构进销存信息跨部门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依托攀枝花市大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推动跨行业健康医疗大数据整合,通过汇集医疗、医药、医保、养老、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形成多渠道、多来源、不断丰富完善的区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带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推动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生物3D打印、医用机器人等技术和设备在远程医疗、精准医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推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药械临床使用监测与评价系统。鼓励企业在远程医疗、移动医疗等领域开展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等产品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深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依托攀枝花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实现与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及时规范推送信息数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医疗卫生协同应用、公众健康服务门户、电子健康卡应用等六大应用。适时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到2022年,基本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实时更新、共享;建成区域心电、影像、检查检验等数据中心,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资料全面共享;完成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重点慢病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传染病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将智慧医院建设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相衔接。在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信息首席负责制,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确定其绩效工资水平。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分级评价4级水平。到2022年,成功创建一批3星级以上的智慧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强化信息系统资源整合。按照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五个统一”(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要求,整合集成各级各类卫生健康行业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切实避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提高各类信息系统效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保障网络与信息数据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深化国产密码应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妥善保管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泄露、出售、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应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是攀枝花市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我市推进医疗和信息高地建设、服务“两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细化具体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三)强化示范推广。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推进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示范推广。大力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康医疗大数据等政策措施及应用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