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2-1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3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2-19
- 发布日期:2019-12-19
- 文 号:攀办发〔2019〕94号
仁和区人民政府,盐边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攀西煤监分局、攀煤(集团)公司:
为深刻吸取川煤(集团)公司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教训,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下井检查制度
(一)建立领导带头下井制度。市长每季度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分管和协管副市长、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每2月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区)政府分管、协管和挂包领导每月至少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二)建立煤矿实际控制人定期下井制度。煤矿实际控制人每月至少下井检查1次煤矿安全,带头查找、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二、依靠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排查隐患
(一)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依靠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形成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的监管链条。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总体部署、分级出资方式,加强与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建立长期合作的工作机制。
(二)专家定期下井检查安全。市、县(区)煤矿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每半年对本辖区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动态抽查,找出危及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症结,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三、抓好隐患整改督促落实
(一)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专家检查意见,督促煤矿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及时验收销号,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二)强化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煤矿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和台账,不间断开展煤矿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抽查,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隐患整改不彻底即组织生产、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等行为的煤矿,要坚决停产整顿,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各工种专业培训制度
(一)分工种专业培训。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分工种、分岗位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培训,细致讲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措施,通过系统、有效的针对性培训,切实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二)注重培训实效。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的实地抽查力度,杜绝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驻矿安监员要全程监督煤矿在复工复产、新工人入职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达到实效。
(三)强化警示警醒。市、县(区)政府要通过煤矿出资、监管部门指导的方式,督促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煤矿拍摄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要有现场感、震撼力,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感受、说体会等方式,全覆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煤矿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健全完善煤矿应急救援体系
(一)完善应急预案。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编制、适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处置方案,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审查,确保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切实可行、贴近实战。
(二)开展实战演练。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救援体系建设,督促相关单位配齐配强物资和装备,不定时开展煤矿瓦斯爆炸、透水、顶板垮冒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演练,补齐应急救援短板。要督促煤矿建立健全辅助救援体系,配齐兼职救护队伍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科学救援。及时分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做到快速调度、迅速集结、有序指挥、科学决策,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