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1-20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9-0001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10-18
- 发布日期:2019-10-22
- 文 号:攀办发〔2019〕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攀枝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加快钒钛新城和攀西科技城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提升主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加快推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铁路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攀枝花至昆明段建成通车,形成内联外通、点线结合、对外放射、对内成网的路网结构,逐步缓解货运能力紧张局面,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积极衔接铁路运输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降低短驳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企业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完善区域高速路网。加快攀大高速(四川境)项目建设,计划2020年建成通车。与丽江市、大理州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力争2020年丽攀高速公路通车,攀枝花经永胜至大理高速公路通车。加快攀宜沿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修编攀盐、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工可报告,加快要件编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提升民航服务能力。持续开展航线加密工作,实施机场跑道主降方向盲降系统更新改造、停机坪扩建和航油供油设施改扩建项目,计划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培育航空发展产业,全力推进新机场迁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治超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超”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全国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依托超限检测站,强化路警治超联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科技治超投入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劝返车道及监测设施建设,有计划、按年度、分步骤完成。〔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推进新能源货车使用。大力推进标准化、集装化运输装备换代升级,推广应用以45英尺宽体箱、20英尺35吨敞顶箱、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液体罐式箱、小型冷藏箱、水泥罐式箱、商品汽车集装箱等运输。加大对裸玻璃、铝卷支架、石板材等装载新工艺的引进和研发,提高装卸品质,降低物流成本,满足发展多式联运的运输需求。各相关单位在项目研发和推广过程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区)政府、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高效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鼓励现有货运经营者(公司或个体运输业户)通过兼并重组、吸纳社会零散运力、成立联盟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新从事货运的经营者应以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为主。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使用集装箱、封闭厢式、多轴重型和罐式等专用车辆。积极引进无车承运试点企业,推动无车承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推进货运枢纽转型升级,优化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加快多式联运枢纽网络化布局和设施改造,分层、分类优化完善既有路网和场站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及通道设施,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辟货运航线,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强化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运输装备升级改造、信息互联共享。着力破解多式联运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完善陆港、空港、集装箱中转站、编组站、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重点煤炭等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加快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邮政快递物流园区等外联专用公路项目建设。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优化中心城市、老城区、出城入园交通通行管制措施和共同配送装卸点管理措施。〔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攀枝花保安营机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
1.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建设。加快城市绿色配送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快递物流,推动城市配送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配送服务网络。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推行“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模式,不断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学习成都、泸州绿色配送示范工程经验,构建干线运输与末端配送高效衔接的物流体系。〔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修订完善《入城证管理办法》,加强入城通行证发放管理。对新能源车辆、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密闭运输要求等条件的货运车辆,优先办理入城通行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30%。各县(区)要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攀枝花保安营机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绿色低碳运输。加大对重载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在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加大对排放超标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鼓励发展管道运输、皮带运输等新型运输模式。〔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1.加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完善公铁联运信息交换接口标准体系,推进业务单证电子化,实现铁路现车、装卸车、货物在途、到达预确报信息互联共享。〔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攀枝花保安营机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积极与“丝绸之路信息港”“积微物流”等大数据资源衔接,加快交通运输企业物流服务信息平台的整合,发布货运供需信息,减少空车率,降低交易成本。市内规模以上的收货企业应将车牌号、运量、运距、运费等情况录入信息系统。促进铁路、公路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研究建立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加强市场监督、公安、税务、保险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编制各县(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
1.落实财政等支持政策。利用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运输专用线建设,为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积极协调铁路部门会同县(区)政府、公转铁重点企业筹措建设资金。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金融税收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多式联运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多式联运企业贷款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企业上市。公转铁重点企业上缴的环保税形成的财政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列支用于更新环保设施设备。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公转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用地支持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加快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方面的审批速度,缩短工作周期。在新建铁路项目中,应充分征求铁路部门意见,综合考虑铁路站场周边的交通组织、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用地衔接。对纳入国家和省、市级示范的多式联运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确需配套实施的道路连接线,应保障用地指标,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产业政策。鼓励各县(区)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引导企业对中长运距货物,能够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积极发展点对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专列,积极推广敞顶箱运输。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我市特色农副产品等外运,通过国际合作打造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复合型贸易物流通道,不断提升“南向通道”货运班列运行效率。〔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