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9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9-00022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3-18
  • 发布日期:2019-03-29
  • 文  号:攀办发〔2019〕21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2019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攀枝花市2019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攀枝花市健康城市建设按照《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健康攀枝花2030”规划纲要》《攀枝花市健康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健康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要求,以“补短板、破难题、强联动、建机制”为工作导向,紧紧围绕“健康攀枝花”“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着力在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五个方面“十五个专项行动”上狠下功夫,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努力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水平。

  一、打造生态宜居的健康环境

  (一)开展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集中整治空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改造,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强化工业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的重点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加强风险排查,实现危险废物集中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一是重点推进城市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公厕、公交站点、群众文化与体育健身场地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或维修更新,逐步满足群众基本需要。二是加快推进城镇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城乡人居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户厕、公厕的改造进程,从源头上根除厕所顽疾,全年新改建城乡公厕27座。〔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开展城镇环境面貌提档升级专项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规范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重点清除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建筑(待建)工地、铁路沿线等区域卫生死角。着力治理毁绿种植农作物、垃圾围坝、“十乱”现象和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等市容乱象问题。二是以城镇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城区街道、住宅小区为整治重点,对流浪犬开展捕捉规范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流浪犬数量,减少流浪犬只危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完成19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围网等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保障源水质量。二是继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制水设施建设,保持制水设施设备完好,并正常使用。加大卫生监管力度,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按规范要求开展饮用水消毒、监测等工作,今年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31项指标合格率较2018年提升2%。三是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基本实现使用合格生活饮用水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构建和谐安全的健康社会

  (五)开展公共安全强化行动。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努力提升企业自身安全水平,力争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二是强化治安防控、道路交通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使全市事故总量得到明显下降,全力降低致死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4%。〔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管理,做强“石榴”“早春蔬菜”“茶叶”,打造“攀枝花芒果”世界品牌。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执法监管力度,落实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记录、生产质量等全程监控,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把好农产品生产源头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从严查处在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作物上违规使用农药的行为,实现全市农药和化肥“减量施用”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七)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一是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小食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加大对学校食堂肉类、蔬菜类食品的进货来源、索证索票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二是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等重点业态的专项治理,确保“三小”行业备案证、登记卡、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证卡应办尽办,合格有效。加大对无证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和未标注生产日期、伪劣和来源不明食品及非法使用防腐剂与添加剂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等针对“一老一小”特殊食品监管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处理机制,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治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乱象,净化保健品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八)健康细胞建设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强化健康细胞内涵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引领,重点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健康单位建设,提高建设质量。2019年,完成2个健康乡镇、4个健康村、4个健康社区、10个健康单位、6个健康学校、160个健康家庭的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健康城市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提供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

  (九)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建成攀枝花公园等2条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为群众提供便利、可及的健康支持性环境。二是开展“健康自助服务点”建设试点。城市以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农村以村卫生室等服务场所为基础,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依托,设立健康自助服务点,向居(村)民免费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血糖,健康教育等健康服务。全市建成区社区健康自助监测点覆盖率达20%,农村50个贫困村全部建立健康自助服务点。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标准健康小屋建设工作,鼓励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小屋建设。三是加强群众健身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县、乡、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56㎡。〔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开展学校卫生保障提升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设置校医务室。在全市中小学校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校医。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规范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如确实不能设立医务室和配置专职校医的要强化落实与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服务。二是加强校医(专兼职保健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预防儿童近视、肥胖,免疫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开展学校医务室及学校周边就医、购药环境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师生用药就医安全。〔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人群

  (十一)开展健康自我管理专项行动。一是强化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与控制,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社区为单位,针对不同人群的共同需求,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开展6—10次慢性病管理活动,不断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燃烧我的卡路里,控制体重享健康”专项减重活动,以市直部门和各县(区)为单元,每个单元组织100人以上,体重指数超过24的人员参加,建立超重人群基础健康档案,在专业医师、营养师和体育健身指导员的科学指导下,开展为期6个月的科学减重活动,提高超重人群对肥胖危害认识,自觉控制体重,达到预防控制慢性病的目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政府〕

  (十二)开展全民健身专项行动。一是广泛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全民健身活动,让半数以上居民参与至少一项健身活动,掌握一种运动技能。通过多种形式,积极落实工间操制度。二是开展职业人群“万步有约、共享健康”健身走主题活动,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业人群开展为期3个月,总人数不少于3000人的健身走大型活动,强化职业人群锻炼意识。三是加强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指导员人数比例达3.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9%。四是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有效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工作,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88%,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达38%。〔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五、营造共建共享的健康文化

  (十三)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提升活动。积极探索制定适合攀枝花地域特点,人群生活习惯的健康知识宣传内容和传播方式,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技术优势,组建相对稳定的健康教育宣传员队伍,针对农村、社区居民和来攀康养人群开展精准健康教育,着力解决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素养不高的问题,力争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8%。二是广泛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宣传。坚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三减三健”等健康66条核心信息宣传,增强群众健康自我管理能力。三是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力量,建立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为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四)开展控烟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烟草危害和禁烟控烟宣传教育,设置禁烟警语和标识。加大对流通领域烟草广告和标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控烟执法,创造无烟环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促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控烟体系建设。三是在全市开展600人以上,烟龄在2年以上且有戒烟意愿的吸烟人群参加为期6个月的戒烟活动。依托辖区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立戒烟人群基础健康档案,开展戒烟指导,全面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十五)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宣传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辟“巩固创卫成果·共建健康城市”专栏,宣传健康城市基本理论、方法和健康知识。利用“健康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定期或不定期推送健康城市建设信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单位LED显示屏,单立柱广告等平台加强健康城市标语宣传,营造共建共享健康城市氛围。〔责任单位:市健康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规划、资金支持和督导考核。市健康办要将“十五个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健康城市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理解率、支持率及参与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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