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土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4-0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327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5-04-01
- 发布日期:2015-04-01
- 文 号:2015年4月公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土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对部分城市土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等级进行了调整,新的城镇土地适用税额等级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2.攀枝花市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3.攀枝花市仁和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4.攀枝花市米易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5.攀枝花市盐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2015年4月1日攀枝花日报刊登)
附件:附件1-5.pdf
审核: 侯莉 责任编辑: 李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