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市出台“十二条”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0-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0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攀枝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将通过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等12条措施,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按照《意见》,我市将开展“农民公积金业务”,本市农民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缴存满6个月即可享受城镇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待遇。在我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5%的购房补贴,每套房屋最高不超过20000元。但因棚改政策优惠远高于此政策,棚改购房户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同时,对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再给予购房总额0.5%的购房补贴。

  《意见》明确了发展康养地产的鼓励政策。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建部门批准,允许房地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我市还将出台康养地产规划指标的相关鼓励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适合康养人群需求的小户型、全装修房屋,在项目内配套与康养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对房地产企业自行配套或引进知名康养企业发展康养产业的项目,政府按该项目康养产业设施建筑面积城市基础配套费的10%给予奖励。(记者 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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