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丨《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1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21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明确:“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工作成效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处于领先地位的组织和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022年,国家出台《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鼓励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把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目前,国家层面设立了中国质量奖,全国有28个省(区、市)、超过100个市(地、州)设立了相应的政府质量奖。
2022年11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报市政府同意后,重启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二、起草过程
在参考《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和泸州市、遂宁市、乐山市等地政府质量奖设置办法后,市质量强市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3日和10日,两次征求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27个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11月14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市质量强市办修改形成《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并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总则(评审原则、评选周期,奖项设置等), 组织机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办、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在评选工作中的职责),申报受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受理单位),评审表扬(评审依据、方法、流程和授奖形式),监督管理(监督方式,处理方式等),推广应用(获奖组织和个人、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等在宣传推广工作的要求), 附则7个部分,共三十二条。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扬、监督和管理。
六、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3年1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七、重要影响
通过市政府质量奖的评选表扬和宣传推广,奖加快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创新质量、发展质量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八、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攀枝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2-334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