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主要背景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办证多、办证繁、办证慢”等突出问题,为了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和地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严格执行照后减证,优化审批服务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中央、地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对审批层级为市、县(区)级农业农村、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教育体育、公安、水利、林业等部门的15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逐项实施改革。省政府印发的《中央层面设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四川自贸试验区版)》不在攀枝花市范围内实施。
(三)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全面推进协同配套
1.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2.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简化经营范围登记内容。企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的具体条件、范围和时限,由有关涉企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限定和规范,不在营业执照上进行具体记载。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3.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采集、录入规范和标准,及时将本部门电子证照归集至全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电子证照信息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应用。对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厘清责任分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决防止、纠正“以批代管”和“不批不管”问题。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按照改革方式分类落实监管规则。对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3.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五)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1.加强改革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本区、本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单位,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落地。
2.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推动实施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3.加强改革技术保障。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与省政务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双向交换通道,打通信息壁垒。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省政务共享平台(信息从产生到归集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
4.加强改革实施保障。对清单中的改革事项,各县(区)政府要逐一明确本级主管部门,压紧压实推进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应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的培训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办事服务指南和完善工作规则,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一、主要背景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办证多、办证繁、办证慢”等突出问题,为了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和地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严格执行照后减证,优化审批服务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中央、地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对审批层级为市、县(区)级农业农村、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教育体育、公安、水利、林业等部门的15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逐项实施改革。省政府印发的《中央层面设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四川自贸试验区版)》不在攀枝花市范围内实施。
(三)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全面推进协同配套
1.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2.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简化经营范围登记内容。企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的具体条件、范围和时限,由有关涉企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限定和规范,不在营业执照上进行具体记载。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3.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采集、录入规范和标准,及时将本部门电子证照归集至全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电子证照信息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应用。对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厘清责任分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决防止、纠正“以批代管”和“不批不管”问题。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按照改革方式分类落实监管规则。对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3.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五)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1.加强改革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本区、本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单位,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落地。
2.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推动实施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3.加强改革技术保障。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与省政务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双向交换通道,打通信息壁垒。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省政务共享平台(信息从产生到归集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
4.加强改革实施保障。对清单中的改革事项,各县(区)政府要逐一明确本级主管部门,压紧压实推进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应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的培训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办事服务指南和完善工作规则,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