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9-1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政策解读
《攀枝花市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印发,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以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陆续实施,对征地标准、征地程序、安置补偿等事项作出了新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最新征地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攀枝花市实际,起草形成《办法(初稿)》,于2025年7月21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市级有关单位等23个单位的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已协商一致,其余单位均反馈无意见。于2025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和2026年2月12日至2月28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意见建议3条,部分采纳3条。《办法》按程序完成合法性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自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健康影响评估等发文前置程序。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六章节三十三条组成,包括总则、征收土地批前程序、征收土地批后实施程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包含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六个条款。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批前程序,包含九个条款。明确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前程序,包括确定征收土地范围,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第三章为征收土地批后实施程序,包含发布征地公告及组织实施、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处置的两个条款。明确了申请征收土地的必要条件以及征收土地批准后需完成的程序。
第四章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包含十一个条款。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明确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和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执行标准,列举了不予补偿的情形,规定了集体土地上的企业补偿标准,明确了安置人数的计算办法、确定程序、确定对象以及不予纳入人员安置的情形,提供被征地农民就业帮助、自主创业支持,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包含三个条款。规定了征地工作人员和被征地权利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遵纪守法,否则依法处理。
第六章为附则,包含转致规定、施行日期两个条款。
四、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一)修订了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一是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修订为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二是将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修订为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补偿。三是规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更新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生活补助;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
(二)明确了被安置人员数量计算方法。规定人员安置对象的人数按照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可以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面积计算;或者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地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耕地的面积计算。具体计算方式由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三)优化了征地拆迁奖励标准制定方式。规定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条件、安置方式、标准和奖励性措施以及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安置具体问题,由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在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给予县级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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