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20

 

  • 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46号)要求,结合攀枝花市实际,修订《攀枝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形成了《攀枝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二、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将适用范围由“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适用于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指挥机构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调整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将组织机构分为市、县2级,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

  (三)修订预警启动标准。

  降低了预警启动条件,修订后是:

  启动黄色预警:预测日AQI(空气质量指数)>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四)修订预警条件。

  在第4章节“预警”的“4.2 预警类别及启动条件”内容中,增加“市环委会办公室综合考虑气象、地形、污染传输特点等因素,合理划分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单个辖区预测预报结果确定。”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11个章节。

  第一章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其中明确适用于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市级组织指挥机构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明确市级有关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  监测会商与评估。明确应急响应过程中或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从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等方面分析污染过程,评估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

  第四章  预警。明确预警分级,按照污染程度,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明确预警类别及启动条件,明确预警批准和发布、应急响应、预警调整及解除程序。

  第五章  应急准备。明确市级、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组织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每年动态更新。以及应急减排清单和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编制的要求。

  第六章  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对应的等级和响应措施,包含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3种。健康防护措施主要是提醒群众、学校等做好相应防护。倡议性减排措施主要是指导公众积极参与污染物减排,力所能及减缓污染趋势。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是工业企业、工地、汽修钣喷、餐饮企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需要履行的法定减排责任。

  第七章  信息发布。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分析解读,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八章  应急保障。从组织、资金、物资、科技、通信等方面制定应急保障措施。

  第九章  监督问责。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成员单位,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备案、培训和演练、修订。其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动态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章  附则。本预案由市环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解读机构: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联系电话:0812-3348401

审核: 雷雨阳   责任编辑: 杨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