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7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字版)
《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该《办法》以国家、省、市等政策文件为依据,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有关企业的意见,最终形成《办法》。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规模稳步增长,物业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因此,物业管理立法需要及时跟上,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妥善解决物业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内已有成都、绵阳、资阳、德阳、自贡、达州、眉山、南充、泸州、广安等城市制定了物业管理地方法规,这些为本市物业管理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参考。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效破解新形势下我市物业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为依据,充分吸收《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中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参考了我省成都、自贡、达州、广安、绵阳、南充、泸州、德阳、眉山、外省的北京、重庆、鞍山等地已生效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五十三条。一是总则,对立法目的和
依据、适用范围及定义、政府、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行业组织、老旧住宅区改造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二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了业主范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职责及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等内容。三是物业服务,明确了前期物业服务人选聘条件、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义务、禁止行为、物业服务的交接与退出等内容。四是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明确了物业服务区域禁止行为、车位车库管理、共用物业维修等内容。五是法律责任。六是附则。
(一)明确物业管理定义、原则、部门职责。
《办法》明确规定了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
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细化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行业组织等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在《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对职能部门权责边界予以完善。
(二)细化了业主大会的筹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及运行。
《办法》细化了物业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的筹集标准和监督管理,保障了首次业主大会的顺利推进;细化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职责、运行和监督管理,破解了物业小区因业主委员会缺位而失管等难题。
(三)增加了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物业服务的交接与退出。
《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旧城改造和城乡环境治理,建立老旧住宅区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细化了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清退业主、物业使用人预交但尚未为其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结清应当由物业服务人承担的公共区域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费用等义务。
(四)规范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办法》规定了新建物业应当依据新能源发展规划和
业主需要,为安装停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场地、空间,配置相应的接入条件。已建成有条件的物业可以根据业主需要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经业主共同决定,逐步改造建设停车充电与换电设施;细化了物业服务区域相关主体可以按照紧急程序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有关情形。
四、适用期限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