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Android 版下载

扫一扫手机阅读攀枝花政府公报

信息检索

  • 主  管: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编辑出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      106号
  • 邮  编:617000
  • 电  话:0812-3507193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动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办发〔202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攀枝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71号)精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医疗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攀枝花建设。

  (二)发展目标。通过5年努力,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建成服务优质、管理高效的现代化医院。积极争取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到2025年,力争全市50%三级公立医院建成智慧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达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达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达40%左右,建成省级重点专科30个以上,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争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联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打造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实施“专病专科、名医名院”发展战略,推进医疗特色、差异化发展,持续深化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开展学科共建,重点打造眼科、耳鼻喉、肿瘤、呼吸、心脑血管等一批特色专科集群,培育2—3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专科医院。进一步提升攀西区域医疗中心引领辐射水平,打造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争取更多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在攀落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联动共享。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牵头单位,适度建设发展“一院多区”。加快推进全国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责任、权利、利益明晰,联动高效的紧密型医联体。到2025年,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率达100%,建成1—2个成效明显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五统一”管理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加强县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提升医防协同能力。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力争建成5个以上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4提升医防协同能力。加强公立医院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依托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推进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比例达100%。健全中医药全程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推进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完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五项机制,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梯队建设,重点打造眼科、呼吸、肿瘤、老年医学、精神科等一批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到2025年,力争建成市级重点专科95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30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专科2~3个。全面提升专病专科服务质量,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6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省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快推进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疾病防治科研平台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平台和实验基地。支持市、县(区)疾控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和科技孵化、科技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缩短成果转化时间,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最大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7推广应用医学新技术。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上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疑难重大疾病和临床诊疗优势病种研究,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科技攻关、临床转化研究和应用。强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促进县级医院医学新技术规范开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8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理念,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到2025年,力争60%二级公立医院和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公立医院和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公立医院和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力争建成5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健康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设置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为患者提供咨询、医保办理等一体化服务,支持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稳步推进三级医院日间手术服务,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20%以上。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扩大“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覆盖面,推动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5年,力争50%三级公立医院建成智慧医院。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厚植优秀特色文化。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充分挖掘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大力宣传名医大家的学术思想、高尚医德,培育和塑造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建设“健康攀枝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12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引导医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健全运营数据统计、分析、评价、监控系统,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益,全面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利用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健康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年度计划目标,科学预测公立医院年度收入、支出目标,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实行总量平衡。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考核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推动落实公立医院公益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加强财务分析结果应用,促进医院各类资源有效分配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成本、采购、资产、运营、绩效等制度体系,细化落实公立医院内控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日常监督机制,依法规范公立医院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运营风险。探索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社会化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开展科学绩效评价。以全国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为导向,指导公立医院合理设定绩效考核目标,完善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的内部绩效评价体系,实行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医联体双向考核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

  16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岗位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7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知识价值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分配与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对特设岗位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公立医院绩效水平。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具体水平控制在本院在编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水平2—4倍以内。将公立医院绩效考评结果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挂钩,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完善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其他医学教育紧密衔接的医学教育体系,加强国家住院医师、省级专科医师、省级护士、省级药师规培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规范化继续医学教育,确保继续教育覆盖率达100%。持续开展好华西临床医学院、川北医学院等高校联合带硕项目,加强医学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实施医务人员分层分类评价,在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和评审申报中设置破格申报条件,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注重考察实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合理设岗和排班,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和应休未休年假工资补贴制度。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关心关爱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加大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及时兑现对医务人员的表彰奖励,开展关心医务人员公益活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公立医院联动改革。

  20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按照《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重要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如实上报医疗服务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巩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成果,开展国家示范点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一个总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细化结算规则,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2推进药品药材采购使用改革。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加强药品采购、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药品规范采购,合理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3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允许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5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公立医院党支部工作领导联系机制,从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入手,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6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高校、国有企业所属公立医院主办单位党建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攀枝花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

  (二)加大投入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科学评价。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四)做好总结宣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