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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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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攀府发〔202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全民健身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围绕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攀枝花和体育强市建设,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和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打造国际体育竞训基地、运动休闲康养胜地,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场地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健身组织活力充分彰显,赛事活动全域化推进,科学健身服务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经常性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26平方米,《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测验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15%,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人,发展群众体育引领员2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1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完善行动。市级升级改造市体育场、市体育馆,新建一个体育公园。各县(区)应当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多个体育公园,另外选建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各乡镇(街道)应当至少新建或改建一个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行政村(社区)应当至少新建或改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改建15个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体育公园和390个以上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各类全民健身设施。

  2加快建设“三大球”场地设施行动。结合现有资源,创造条件,力争建设1个国家级足球竞训基地和1个省级“三大球”综合训练基地。其中,国家级足球竞训基地由东区阿署达花海体育公园、市体育场足球场、攀枝花学院足球场三处场地设施整体打造,省级“三大球”综合训练基地由红格体育运动中心、红格训练基地两处场地设施整体打造。结合全市学校布局调整,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划建设要求,新建改扩建140个学校“三大球”场地设施。依托体育公园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109个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设施。

  3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升行动。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小区全民健身设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场馆等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既有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或现有居住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须紧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建设居住区健身设施。

  4因地制宜建设健身场地设施行动。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合理盘活利用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旧住宅区、社区空闲地、城市“金角银边”地块、城中村改造的土地、仓库、棚改腾退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拓展简易实用、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托攀枝花独特的山水湖林资源,因地制宜开发登山步道、骑行绿道、山地自行车道、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水上运动基地等户外健身配套设施。

  5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放服务增效行动。按照《攀枝花市全民健身路径管理办法》要求,划分责任主体,明确职能职责,落实维护维修经费。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每年补助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10个以上。优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率。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参加省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组团(队)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四川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四川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社区运动会、四川省川籍农民工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体总杯”中国“三大球”城市联赛,四川省“三大球”城市联赛等赛事活动。

  2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攀枝花市第九届运动会和第三届、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均设置赛事活动。其中,市级打造10种以上、县(区)打造3种以上不同类型,符合实际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种赛事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乡镇(街道)每年举办2次以上;村(社区)每年举办1次以上。深入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三大球”振兴工作方案》,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举办攀枝花市“三大球”城市联赛。

  3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欢乐阳光节”“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创新组织元旦越野赛和元宵、重阳登山主题活动。大力发展太极拳(剑)、健身气功、桥牌、地掷球等传统优势体育项目。依托攀枝花得天独厚的山水自然特色资源,开发精品体育赛事活动,如登山运动、徒步穿越、垂钓运动、水上运动等特色精品赛事活动,逐步形成“一县(区)一品”“一县(区)多品”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

  4大力推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锻炼的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大力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承工作,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等人群的体育赛事活动。

  (三)强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构建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给予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质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场地支持,激发开展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群众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群众体育引领员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导员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人,发展群众体育引领员2万人。

  (四)持续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推广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每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5次以上,实施“上门送健身服务”。依托各体育单项协会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公益性培训,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载体。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五)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工程。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建设。推广在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配建智能健身器材。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云转播、VR(虚拟实景技术)、AR(虚拟、现实之间互动技术)等高新技术在体育场地设施中的应用。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走步道、智慧体育场馆建设,构建体育健身智能生态。搭建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电子地图,加强健身场地间的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经营统计等综合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的健身场地设施。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健身场地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

  (六)积极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体育活动铺天盖地、群众健身组织遍布城乡、群众健身意识广泛普及,树立人人爱健身、会健身、勤健身的良好社会风尚,健身意识深入群众心中。通过各类新闻媒介、新媒体等宣传报道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传播正能量,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向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和体育运动水平达标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徽章。加强各级各类全民健身交流活动,通过赛事活动交流平台,增进友谊,提高竞技水平,促进体育文化交流发展。

  (七)创新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提高体育在教育全过程中比重。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体育专业人才和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鼓励在体育竞训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运动营地等场所开展青少年研学活动。

  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参加“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分级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推广针对常见慢性病、运动风险、运动损伤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促进体旅融合。加强全市户外运动的科学规划和布局,建设以山地户外、水上运动、航空飞行为主题的健身休闲营地。以公路、景区、景点为主线,打造国家登山健身步道联赛、自行车、徒步大会等户外运动品牌赛事。以金沙江、二滩库区、米易迷阳湖秀水资源为平台,打造赛艇、皮划艇、龙舟等水上运动品牌赛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二)完善人才支撑体系。鼓励多方投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群众体育引领员的教育培训。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落实好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师、教练员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其特长。支持企业通过职业辅导等方式接受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有关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开展群众健身活动。探索对群众体育引领员、公益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机制,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

  (三)抓实赛事活动安全。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配置急救设施,确保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制定赛事活动“四方案一报告”,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无事故,实现人民群众科学健身、安全健身、享受健身。

  (四)开展计划绩效评估。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中期、末期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调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教育和体育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2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