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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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 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仁和区境内长江流域实施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捕范围:仁和区境内金沙江及其重要支流(大河、巴关河、塘坝河仁和段)的自然河段。
二、禁捕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0月31日24时,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三、禁捕规定:禁止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所有餐饮、加工、销售等行业及个人经营、销售水生野生生物及其产品。
四、法律责任:违反禁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禁捕期间举报电话:
福田镇:0812-5599234 前进镇:0812-2611338
金江镇:0812-6603169 大龙潭乡:0812-2820004
平地镇:0812-2970292 太平乡:0812-5545815
公安局:11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812-2908815
区农业农村局:13980352594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0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