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5-0000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12-26
  • 发布日期:2024-12-26
  • 文  号:攀办规〔2024〕3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通知

攀办规〔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四川省进一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积极包装、引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予以保障和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针对生产综合利用类建材产品和应用综合利用类建材的房屋市政设施及道路工程项目,在规划许可、环评、项目施工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和既有项目的优惠电价、公路和铁路运费优惠。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审批,对入驻已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合作局,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二、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比例减计收入等优惠政策。落实好污水处理及再利用、钒钛磁铁矿高炉—转炉冶炼工艺等《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大数据运用,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精准推送、精准提醒、精准辅导,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污染治理、节能降碳等国家、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对在攀枝花辖区内新立项并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投资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以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建设为契机,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关键技术开发重点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发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低碳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拓宽资金融通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

  四、鼓励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和推广应用

  支持工业固体废物产品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星级3万元、二星级5万元、三星级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中依法依规鼓励设计、采购和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装配式部品部件、以高钛重矿渣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以煤矸石、选矿尾砂尾泥为主要原料的烧结新型墙材、新型路基材料、钛镁防火板、石膏系列产品、工业石材、免烧砖等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管控,在项目立项、财评及招投标、设计等阶段,明确绿色建材相关要求。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依法依规鼓励选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到2025年,力争新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中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使用绿色建材比例达80%的工程项目在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前提下,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采用综合利用类建材,鼓励市政及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综合利用类建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支持推广力度

  落实《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实施细则》,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有关企业、高等院校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集成与示范。广泛宣传推广《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设备、产品应用,鼓励采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高钛重矿渣混凝土制品、高强石膏粉、钛镁防火板、装配式墙板等高附加值产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循环化利用

  鼓励尾渣、尾矿等综合利用与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产业协同发展。大力支持炼钢除尘灰、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提钒冷固球团、化渣剂等产品,支持提钛尾渣合规用于建材产品;尾矿二次提取铁、钛精矿,利用胶凝材料无害化低成本规模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在矿山井下填充中规模化利用,以尾矿为原料生产陶粒、发泡陶瓷、砂石骨料、装配式墙材等,推动使用钛石膏生产防水保温充填料。培育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废油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固废综合利用集群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推动矿产、冶金、化工、建材等产业协同耦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带动能力的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持续提升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消纳能力。构建“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模式,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带动更多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发展,打造固废综合利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资源的规模化利用。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为基础,推动信息技术与产品制造过程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园区内废弃物产生、消纳的精细管理及供需对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最大限度减少固废产生。基于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头部企业,打造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固废利用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及“近零碳排放园区”,构建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全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本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市、县(区)分级承担,其中:涉及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高新区的奖补资金,由市、区按照35:65比例进行分担,涉及盐边县、米易县的奖补资金由两县自行承担。

  本措施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新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审核: 李龙凤   责任编辑: 李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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