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督导组莅攀督查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安全整治工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应急管理厅督导组莅攀督查矿山生态环境
问题整治和安全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7月12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督促整改“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矿山领域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治理和安全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2021〕3 号)有关工作要求。7月19日至24日,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处长屈争真带队对米易县冰花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山冰花兰矿山、米易县众晶矿业有限公司草场大凹子花岗石矿、攀枝花万圣欣工贸有限公司天保石材总厂、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水井尾矿库、攀枝花市红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干沟尾矿库、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铁矿尖山地下矿等10 家非煤矿山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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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争真处长抽查了部分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今年防汛及三年行动攻坚等工作,并于7月23日组织召开了我市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座谈会,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及股(科)室人员参会。屈争真处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在思想上、行
理部门承担的综合事务较多,市、县(区)要统筹各项专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抓早防范、抓总布置、抓重点、抓执行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