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征求《攀枝花市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加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局政策法规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省、市决策部署,我局拟定了《攀枝花市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加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三个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265号(邮编:617000),并注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方案的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47569920@qq.com。
附件:1.《攀枝花市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3.《加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
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确定15个试点村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集体经济完全融合,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集体经济总收入比合并前各村2019年总收入增长20%以上。在此基础上,用3—5年时间,全市合并村集体经济基本实现完全融合,集体经济组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支持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构建形成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移交。以原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为基础,以建制村调整完成为截止时点,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投入、减免税费、社会捐赠等形成的归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再清查核实,明确归属、做好移交,纳入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承接、维护、管理和经营。建立撤并村活动阵地、办公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明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 推进集体资产统一股份量化。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原则,对原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不大、成员意见统一的,由合并村统一“一本帐”管理、均等股份量化,实现完全融合;对原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较大、成员意见难以统一的,提倡采取“A股(原村股份)+B股(合并村股份)”等方式统一股份量化,体现差异;通过“资源稳定、收益平衡,存量稳定、增量平衡,项目支持平衡、村村帮扶平衡”等方式实现渐进性利益平衡,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新增收益等方式逐步缩小原村差异,推动实现完全融合、共同发展。
(三)新建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等改革任务后,以合并村为单位建立一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赋码,取得特别法人资格、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注销。在试点村党组织领导下,以村级建制调整为契机,明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定位,实现村集体经济事务与村民自治事务边界明确、协同高效。
(四)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制定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并认真行使职权。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操控集体资产。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一肩挑”。村党组织提名推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须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予以明确。
(五)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合并村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年度清查等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推行村监委会主任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按股分红的条件及程序。可在经营收益的绝对数额或增长比例达到一定数量时,对经营管理人员给予一定比例激励报酬并在管理费中列支。严禁举债发放管理人员报酬。
(六)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合并村立足资源资产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托管代理、扶贫资产经营、盘活闲置资产、“三权分置”分红等方式,选择适合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坚持量力而行,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市、县级要设立财政专项,继续实施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探索资金支持方式,优先安排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支持试点村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脱贫攻坚中各级财政实施的单独到村到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归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除有特定受益对象外,收益归村组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财政投入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可以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
(二)加大税费优惠扶持。畅通税务登记、发票申领和 报税渠道。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 服务等的税收优惠。对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公共服务的部分,按财务核算相关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建设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等用电用水,执行农业生产用电、 用水优惠价格。
(三)加大金融支持。对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单列信贷 计划,简化程序、放宽条件,并给予优先支持和利率优惠。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业信贷担保支持体系,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展项目,降低银行利率和担保费率并给予优先支持。对资信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评定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扩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效担保范围,稳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融资试点,推动林权和农村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政府出资设立的 投融资公司要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四)加大土地政策支持。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各地要在年度可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 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土地征收中可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实行市级统筹负责、县(区)抓落实、乡镇具体实施。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指导。开展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试点村“两委”班子设集体经济发展专干。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和部门定点帮扶制度,探索将脱贫攻坚人才资源转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村所在乡镇要明确1名党政班子成员作为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辅导员。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力量,每个乡镇明确专门岗位,确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对集体资产量大、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县级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乡两级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监督机制,对试点村财务收支、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工程项目预决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要事项,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等行为。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试点工作纳入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可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和村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表彰奖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附件2
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攀枝花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枝花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抓住镇村空间扩展、资源集中的有利条件,坚持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和谐发展,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三产融合、强化科技服务、壮大经营主体,做强涉改乡镇产业基地,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涉改乡镇产业发展水平,为加快推动涉改乡镇和谐发展、更优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总目标。力争到2021年,13个涉改乡镇改造提升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2万亩,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0.1万亩,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场2个,新增农机总动力0.2万千瓦,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3座。主导产业产值增长5%以上,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13个涉改乡镇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乡镇主导产业优势特色突出、产业链条完善、三产融合发展、利益联结紧密,为构建现代农业“7+3”产业体系夯实基础。(13个涉改乡镇:东区银江镇,仁和区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大龙潭乡,米易县撒莲镇、草场镇,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格镇、新久镇、渔门镇、永兴镇、惠民镇)
试点目标任务。率先在3个试点乡镇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2021年争创“一乡一业”省级产业强镇2个,争创国家级产业强镇1个,打造“一村一品”省级示范村1个,争创国家级示范村1个,主导产业产值增长10%以上,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具体任务:
试点乡镇基地标准化水平提升。种植业标准化基地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产业基地宜机作业道路通达率达到7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种养循环面积比重达到70%。
试点乡镇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就地就近有初加工设施,农产品产地初加率达到60%。芒果、桑葚等农产品冷藏保鲜率或干品冷藏贮存率达到20%以上。农业信息化水平达到75%以上。主导产业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交易量比重达到1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品牌认证登记比重达到50%以上。
试点乡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有龙头企业带动,平均每村有1个以上农民合作社,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乡镇至少有1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建有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基地有1个科技示范田或1个种养示范场。(13个涉改乡镇:东区银江镇,仁和区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大龙潭乡,米易县撒莲镇、草场镇,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格镇、新久镇、渔门镇、永兴镇、惠民镇)
确定试点乡镇。试点乡镇必须为涉改的特色农业乡镇,有1—2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产值5000万元以上(民族地区3000万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50%以上。以县(区)为单位,推荐仁和区仁和镇、米易县草场乡、盐边县惠民镇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试点乡镇,覆盖川果、桑2个主导产业,试点乡镇名单见附表。(13个涉改乡镇:东区银江镇,仁和区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大龙潭乡,米易县撒莲镇、草场镇,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格镇、新久镇、渔门镇、永兴镇、惠民镇)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产业基地提升工程。
将涉改乡镇纳入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的规划建设范围,围绕现代农业“7+3”产业体系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培育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连片建设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基地。优先在涉改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规模养殖场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推广种养循环、粮经复合等模式,使用现代农机、节水灌溉、物联网等先进的适用设备和生产技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基地生产水平。
(二)实施初加工能力提升工程。
围绕涉改镇村主导产业,盘活镇村资源,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项目,就地就近建设烘干、冷链物流等初加工设施,提升产地初加工率。对接市场需求,发展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精深加工,引进现代化、智能化设备,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实施品牌培育项目,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开展品牌营销推介,创响攀枝花农产品品牌。
(三)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发展休闲农业,推动涉改镇村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创建农业主题公园。依托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等项目,推进涉改乡镇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利用“互联网+农业”,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实现网上销售,依托益农信息社电商平台,开展为农服务、农产品网络直播带货推介宣传活动,推动涉改乡镇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四)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涉改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分层、分类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评选,促进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长,质量逐步提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管理运行好、助农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实施科技服务提升工程。
推进涉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引导科技成果、人才、信息等资源集聚,建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等,推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开展涉改乡镇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每个涉改乡镇产业基地建设1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田或1个适度规模健康种养示范场。
三、保障措施
(六)组织项目实施主体。
试点时间为2021年全年,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建机制,由乡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涉农部门将方案工作任务涉及的农业项目纳入项目支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涉农部门对试点目标组织试点方案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率先在试点乡镇实施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融合发展、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五大提升工程。对高标准农田、省级园区培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项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已有规划指向的项目,优先将试点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区域。对规模养殖场建设、循环利用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品牌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等项目,有建设需求的试点乡镇首先安排。对家庭农场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试点乡镇全覆盖安排。
(七)强化政策支持。
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整合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向试点乡镇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构建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群众自愿筹集等多元化投入机制。盘活用好镇村资产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用活土地政策,加强人才培育,优先将农村改革试点试验安排到试点乡镇,推动政策要素向试点乡镇集聚。
(八)强化组织保障。
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对试点乡镇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2年上半年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县(区)、乡镇两级要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市涉改乡镇提供发展“样板”。
附件3
加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加强涉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的总体要求,围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以涉改村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村面貌。
据统计,全市有涉改村97个,其中有42个村已完成实施农村厕所建设项目,有2个村已部分实施农村厕所建设项目,还有53个村未实施农村厕所建设项目。到2021 年底,率先实施完成2个已部分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农村厕所建设,村内需改建户厕应改尽改,实现村域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常住人口600 人以上的聚居点(区)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农村“厕所革命”短板。
1.加快补齐已部分实施项目涉改村户厕短板。建立数据台账,明确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方案,优先安排实施2个已部分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按合并前的村数、户数等因素测算,重点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推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到2021年底全面补齐该类涉改村户厕建设短板。两项改革前已安排实施的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继续按照原行政村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
2.分步推进未实施项目涉改村农村厕所革命。围绕还未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突出重点村、特色村、中心村,从2021年起,每年实施10个左右还未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厕所建设,集中补短板、强弱项,力争到2025年,全市涉改村基本完成农村厕所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
(二)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加快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按照《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到2021 年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95%以上行政村。力争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每个乡镇具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每个县(市、区)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构建跨区域终端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
2.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指导各县(区)结合两项改革科学设置村庄垃圾收集点,优化布局乡镇垃圾转运站,合理配备垃圾收运车辆,调整优化收运线路,规范运行管理,提高收运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利用效率。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垃圾收运线路优化调整到位。
3.完善村庄保洁员机制。按照两项改革后的行政村布局,科学合理确定村组保洁员配备数量,注重从有保洁能力的人员中选配村组保洁员。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配置专职保洁员或实施市场化购买保洁服务。加大探索推行“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村民筹一点”的保洁员薪酬保障制度,加大农村保洁员公益岗位开发,支持经济条件好的县(区)将保洁员薪酬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到2021 年底,所有行政村保洁员配备实现全覆盖。
(三)注重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1.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区)根据两项改革后的行政区划,科学编制(调整)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实际污水排放量等科学确定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规模,优先安排实施涉改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6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完成2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
2.研究推广适宜治理技术模式。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知识参考读本》,推动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优先采取“管网收集-相对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方式;污水产生量较少、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就地处理。
3.建立完善设施运维管理机制。2021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网格化监管措施,强化村委会协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引导受益农户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加强基层环保专业队伍管护能力培训,积极探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四)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1.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出台地方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置建设,加大更换(改造)老旧、损坏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确保到2021 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实现76%以上;到2025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健全秸秆经济、便捷、高效收储运体系,推广灵活小巧、动力装量大、适合我市使用的秸秆收运设备,加大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五化利用,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3.加大生物防治和科学施肥用膜技术推广。持续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实施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的“两个替代”工程,建立以芒果、蔬菜作物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园区2个,到2021 年底,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实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5 年,推动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50%。加大研发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五)持续提升改善村容村貌。
1.加大涉改村公共环境整治力度。规范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等,清理私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宣传,激励引导农民培养良好卫生意识。
2.推进涉改村风貌改造。加强古镇古村落、古名居、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加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居和乡村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力度。注重保护传承民族建筑风格,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且体现乡土特色的现代夯土农房。将改善院落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相结合,打造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坚持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实施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统筹,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住建、城管、卫健、水利、林草、供销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七)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稳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后续运行管护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建立管护经费合理分担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群众筹一点”的管护经费保障模式。
(八)注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县、镇两级抓“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干部队伍,确保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在基层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管理。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培养,每年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注重把农村能工巧匠培养成建设和管护技术人员。
(九)强化监督考核。
聚焦涉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加强建立完善日常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满意度调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注重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