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求《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川农领办〔2021〕4号)精神,市委农办起草了《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265号(邮编:617000),并注明“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491200648@qq.com。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