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筑梦巴蜀・万才兴农”活动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全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筑梦巴蜀・万才兴农”工作方案》(川农函〔2026〕120号)要求,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我市“筑梦巴蜀・万才兴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当期吸纳与长远发展相统筹、就业扩容与产业引才相促进”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激励涉农经营主体开发岗位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省级财政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人仅限享受1次。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主要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5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各类官方渠道发布活动通知,广泛宣传解读。

  2.岗位收集发布。5月起,涉农经营主体将岗位需求信息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备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利用人力资源渠道,主动发布或推送岗位信息。

  3.落实奖补政策。10-11月,对发布岗位已稳定吸纳高校毕业生、相关报账资料经审核通过的经营主体,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及时落实一次性补助。

  (三)补助对象及条件。

  1.补助对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

  2.补助条件。经营主体的主要或部分生产经营活动应与“三农”相关(包含就业帮扶基地或车间),并提供涉农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自主开具的业务范围说明等。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年龄不超过36周岁(截至2026年11月30日)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岗位信息报备。5月15日起,涉农经营主体需提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岗位需求,未提前登记的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补助。5月15日前已招录岗位及人员无限制。

  三、补贴申领程序

  1.经营主体提交资料。经营主体按附件清单准备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前提交至就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县级部门审核并公示。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料,将拟拨付资金情况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预录入拨付系统。

  3.奖补资金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县级财政尽快兑现资金(因资金安排,2026年活动保底兑现168个奖补名额,先到先得)。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朱老师  0812-8883025

  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马老师  0812-2227515

  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何老师  0812-3151947

  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刘老师  0812-2922355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周老师  0812-3126382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李老师  0812-3161913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8:30-12:00,15:00-18:00

  附件:攀枝花市“筑梦巴蜀・万才兴农”补贴申请资料清单.doc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5日        

  

 

审核: 郭太鸿   责任编辑: 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