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攀枝花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6605万元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调整情况
调减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44.6605万元,调增仁和区10万元,米易县10万元,盐边县24.6605万元。仁和区、米易县资金用于各支持1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扶持村,盐边县20万元用于支持2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扶持村、4.6605万元用于进一步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等补短补缺。
二、相关要求
按照川组发〔2023〕2号、川组通〔2023〕30号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