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及打印办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03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

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及打印

办理部门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具体经办机构为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服务对象

个人

咨询电话

0812-3352957

监督投诉

电话

0812-12345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办理地点: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攀枝花市就业创业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社发〔2016151 号)第四章《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与管理第二十七条 人社部已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就业创业证》向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有创业需求的在校大学生发放。已毕业离校的大学生到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或委托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第二十九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发。但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可采用钢印编号等方式,授权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发放《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请条件

1.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有创业需求的在校大学生;

2.进行就业登记的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

3.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者;

5.符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劳动

提交材料

1.《攀枝花市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

2.《学生证》

3.《攀枝花市失业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劳动者在办理《就业创业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2.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后,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核发《就业创业证》。

3.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