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24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5-14 来源:环评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24日—5月9日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42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钒钛高新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2019.4.24 |
|
2 |
红格矿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攀环审批〔2019〕18号 关于盐边县精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红格矿区低品位废弃矿及伴生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19.4.30 |
3 |
钛精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19.4.30 |
|
4 |
年产20万吨重介质技改项目 |
2019.4.30 |
|
5 |
米易县秧田湾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及弃土场 |
攀环审批〔2019〕21号 关于攀枝花达鸿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县秧田湾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及弃土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19.5.5 |
6 |
巴关河高炉渣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201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