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30日—12月14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19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威龙州尾矿库干堆加高扩容工程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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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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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盐边县新九乡九道拐尾矿库项目 |
20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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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惠民农机加油站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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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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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山片区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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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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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部片区道路新建工程项目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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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蓝天汽车修理厂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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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环线二期工程项目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