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20日—5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5-29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20日—5月27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1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42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
202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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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达阳光二期环线道路工程项目 |
攀环承诺审批〔2020〕7号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普达阳光二期换线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0.5.22 |
3 |
米易县大草坝砂石厂项目 |
202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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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攀西阳光技术改造项目 |
202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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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建阳光加油站项目 |
202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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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盐边县新九乡低品位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一期) |
攀环审批〔2020〕21号 关于盐边县富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盐边县新九乡低品位矿综合处理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
2020.5.27 |
7 |
铁精矿生产线及管道技改项目 |
攀环审批〔2020〕22号 关于攀枝花市汇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铁精矿生产线及管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doc |
202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