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3日—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3—113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13日-20201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42

邮编:6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10kt/a钛材深加工及其配套20kt/a全流程海绵钛项目(钛及钛合金圆锭项目)

攀环审批〔2020〕1号 关于攀枝花力欣钛业科技有限公司10kta钛材深加工及其配套20kta全流程海绵钛项目(钛及钛合金圆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2020.1.3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