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2月8日—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2月8日—2月2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46窗口(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产14万吨纳米级氢氧化钙新材料项目(二期) |
攀环审批〔2022〕17号 关于四川和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纳米级氢氧化钙新材料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2.2.8 |
2 |
冶金辅料分公司炉料厂炼钢辅料区环保治理项目 |
202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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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
攀环审批〔2022〕19号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2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