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22日—12月13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46窗口(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盐边县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盐边县人民医院建设部分) |
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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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钢钒能动分公司除盐制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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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钢钒炼钢厂板坯连铸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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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米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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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宁河干流米易县沙坝村段防洪工程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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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道353线龙洞大桥改建工程 |
202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