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7日—9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7日—9月17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46窗口(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产40万t/a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 |
攀环审批〔2021〕59号 关于盐边县宏金星粘土矿有限公司年产40万t_a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此件为准).doc |
2021.9.7 |
2 |
含钒废渣综合开发利用 |
20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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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瑞工贸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20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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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锅炉房改造(增加燃气锅炉)项目 |
20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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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选矿生产线安全环保及矿山排洪设施技改项目 |
攀环审批〔2021〕62号 关于盐边县得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生产线安全环保及矿山排洪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doc |
2021.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