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25日—9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5日—9月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46窗口(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
202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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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000吨/年钒氮合金生产项目 |
202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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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谷田废料综合利用粗加工车间项目 |
202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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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废弃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项目环保升级改造 |
20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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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1-16项目 |
攀环审批〔2021〕58号 关于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ZCB1-16项目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