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16日—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716722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726日-20218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C446窗口(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钝化石灰生产线扩能改造工程

攀环审批〔2021〕42号 关于冶材公司钝化石灰生产线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1.7.16

2

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攀环审批〔2021〕43号 关于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1.7.22

3

攀钢钒1450热轧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

攀环审批〔2021〕44号 关于攀钢钒1450热轧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1.7.22

4

安宁河干流米易县红旗河坝段防洪工程

攀环审批〔2021〕45号 关于安宁河干流米易县红旗河坝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1.7.22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