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20日—5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20日—5月28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413室(攀西科技城)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鼎盛大箐沟工业弃渣场项目 |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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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边手攀岩大桥及接线工程临时搅拌站项目 |
攀环审批〔2021〕27号 关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盐边手攀岩大桥及接线工程临时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21.5.27 |
3 |
盐边县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盐边县中医院建设 |
202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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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盐边县中医院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及中医院传承发展建设项目 |
2021.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