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10日—7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7-22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10日—7月19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3316186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42
邮编:6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十九冶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
攀环审批〔2019〕39号 关于十九冶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19.7.10 |
2 |
废旧塑料清洗处理项目 |
攀环审批〔2019〕40号 利发塑胶关于废旧塑料清洗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2019.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