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3年2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危化科对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危化品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定期检测”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7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