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铁协分公司“10·8”物体打击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2年10月8日14时10分左右,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铁协分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3.22万元。经调查,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铁协分公司,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本次事故责任单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铁协分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6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