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分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3年2月16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科、市执法支队、米易县应急管理局到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开展安全检查。 发现总包方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特种分公司存在“尾矿库10-11号溢洪塔工程CD4多参数测定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未校验”“尾矿库10-11号溢洪塔工程主提升机一处辅助提升吊钩无防脱钩装置”“尾矿库10-11号溢洪塔工程提升绞车司机杨取春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上岗”3项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11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