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钛白厂可燃气体探测器未正确安装使用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7月19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钒钛高新区应急局对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钛白厂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柴油罐区可燃气体检测探头选型错误(现场探头标识CH4)”的安全隐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2年920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