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林业局、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联系电话:攀枝花市林业局0812-3551582,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0812-332470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0号攀枝花市林业局,攀枝花市东区竹雅巷2号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攀枝花市林业局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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