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润弘旺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管理类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0-31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9月27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到攀枝花市润弘旺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甲醇储罐区一台甲醇探测报警仪未正常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23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