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豪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装置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8月23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对攀枝花豪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计划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攀枝花豪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高压配电室内配备的一副绝缘手套、一双绝缘鞋未定期进行检测;压力车间脱水筛中心轴转动部位、电机转动轴等2处部位无防护装置等两项行为违法。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合并罚款人民币29,000(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2024年9月1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王博 责任编辑: 董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