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钒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4年5月24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危化科及钒钛园区应急管理局 对四川钒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现场存在“配酸槽、中和釜、酸化反应釜无温度监控设施”“酸化还原釜、吸收釜超液位运行”等2项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21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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