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宏立电力建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3年8月23日,市应急执法支队、危化科对攀钢集团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端钛及钛合金用海绵钛扩能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攀枝花市宏立电力建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外委施工单位,其施工现场存在“高处焊接未采取防焊渣飞溅的安全措施(下方焊机电线未清理)”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2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刘付强 责任编辑: 朱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