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安全设备管理类”违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3年6月6日—6月8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煤安科对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平煤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技术会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第一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该矿存在“700m水平北翼运输大巷有1台蓄电池机车在运行时未安设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等3条安全隐患涉嫌违法。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太平煤矿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1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审核: 鲜均   责任编辑: 刘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