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近五年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目标任务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近五年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目标任务
一、2017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民族事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紧扣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积极争取省级民族专项资金8438万元,安排市级民族专项资金200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加大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工程,民族地区村村通硬化路,社社通电,户户有安全住房,人饮安全问题有效缓解。创新和推广科技精准扶贫“福田模式”,在民族地区建成核桃28万亩、芒果20万亩、烤烟4.6万亩、蔬菜6.8万亩、青花椒5万亩的“五大”特色产业基地。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连续五年“普九”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医保在民族地区实现了全覆盖,“就医难”问题不断缓解。民族地区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全市65个民族贫困村经省验收全部退出,14个民族乡镇中有9个乡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民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1个,示范单位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3个,省级示范单位30个,市级示范单位12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建立攀枝花凉山楚雄大理丽江昆明六市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持续提升,攀枝花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功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民族团结基础不断夯实,民族关系更加和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采取“三个层面+N种方式,多项结合,多臂合力”工作举措,深入开展“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教育和“六进一创”等活动,全面加强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累计开展宣传教育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围绕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依法强化宗教事务管理,中央、省委反馈我市宗教工作的17个问题现已完全整改完毕;全市34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全部治理完成;3处非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全部拆除;2个违规建设的殡葬服务设施完成“三停一封一剥离”;取缔处置2起境外基督教组织对我市的渗透传教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党政干部培训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宗教事务监督管理、联合执法等制度,强化整改成果巩固。三是以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和“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认真落实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安全责任,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反恐防暴、消防、地质灾害、安全生产、车辆使用、疫情防控等工作,累计巡查指导200余次,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零”事故,疫情“零”发生。四是不断强化宗教活动团体和宗教场所建设,安排宗教团体工作经费95万元,宗教场所维修经费128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困难生活补助费45万元、慰问经费12万元,改善5个宗教团体办公条件,完善11个宗教活动场所建设。
二、2021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作《新冠肺炎疫情“少数民族语言+汉语”宣传顺口溜》,利用微信群网站等多渠道推送,加强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宣传。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宗教界领域未发生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情况。制定印发《集中整治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助力森林防火安全实施方案》,对宗教场所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40余次,建设微型消防站22个,铲除防火隔离带10000余平方米。组织应急演练10余场次,培训宗教场所人员80余人。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600余份,制作“双语”宣传标语100余条,召开“双语”坝坝会30余场次,广泛动员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三)强化资金管理,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围绕巩固拓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向上协调争取民族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投入。争取省级民族资金2238万元、安排市级资金300万元,实施产业道路硬化27.6公里;新建便民桥3座;架设各类管道78千米,修建和整治水池6320立方、整治沟渠6500米;实施4个民族教育体育基础建设项目;实施2个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实施1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项目;开展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培训和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培训、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建立科技成果转换专家创新团队示范基地,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
(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关于2021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试行)》,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工作,推荐米易县等4个单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推荐申报米易县档案馆为“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创新制定《城市民族工作指南》《社区民族工作指南》,打造5个城市民族工作创新试点,推动楚雄大理丽江攀枝花凉山昆明六州(市)第二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席会议召开,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扎实做好乡镇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调研提出“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覆盖范围”和“少数民族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的过渡方案建议。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提升宗教督查整改成果。扎实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巩固,建立已治理突出问题台账,将重点点位、人员纳入动态监管,适时开展“回头看”。指导东区、西区在巩固“三停一封”成果的基础上,稳妥探索我市2处寺院骨灰存放设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省民族宗教委已同意我市2处寺院的后续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伊斯兰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已完成整改3处。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基督教领域非法活动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摸排和依法处置,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基督教及其他宗教非法活动情况,保持基督教非法活动点“清零”。持续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和“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有10个宗教场所被命名为全市“安全宗教活动场所”和“管理规范化宗教场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产业发展与河谷和坝区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凉山自发搬迁群众虽已脱贫但收入水平仍较低,脱贫又返贫发生机率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平衡,部分县区已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但部分行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完成全调动起来,特别是厂矿企业中民族团结教育入脑入心做得还不够。三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大量少数民族群众走进城镇,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任务加重、难度增大,需要进步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宗教中国化建设的理论探索研究不够深,创新举措不多。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宗教领域情况日趋复杂,境外宗教渗透风险加大,抵御渗透方面,信息获取还不够及时、全面。
四、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及2022年重点工作
(一)今后五年目标任务。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成功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阵地和品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2.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增长。民族地区经济平稳增长,保持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基本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建成经济结构优、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民族地区经济强地,培养壮大民族地区乡村集体经济,促进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80%左右的民族乡镇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3.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继续加快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公路的通达深度、覆盖广度、技术标准和网络水平。提升农业发展保障水平,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优农业产业基地,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农业灌溉条件、安全饮水条件。提高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加快完善民族地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民族乡镇交通、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达到全市乡镇中等水平,农业灌溉条件、安全饮水条件进一步改善。
4.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稳步提升。实现民族地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民族教育稳步推进,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人才结构更趋合理,医疗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教育、卫生保障水平基本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宗教事务管理日趋规范。持续做好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健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不断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对党政干部、宗教工作干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两个《条例》的培训力度,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无死角,达到对宗教工作“五了解”“四提高”。坚定不移在宗教领域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和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和“读史学名著·助力中国化”读书活动、“六进一创”等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推进宗教领域“八五”普法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基层宗教治理,持续巩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采取集中培训、深入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十二个必须”的重要思想。筹备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民族工作的成就,分析工作难点和存在问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细化政策措施、创新举措方法,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全面部署和动员,不断推动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提升创建实效,做好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工作。强化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做好参加第十六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艺术节相关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动人口服务管理,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享共事共乐社区样板。服务好构建“三个圈层”,重构发展空间,奋力建设川西南滇西北区域中心城市工作大局。
3.强化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民族专项资金投入导向,加强资金争取协调工作,加大民族地区投入力度。对民族地区相对落后地区基础设施进行“查漏补缺”,提升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和巩固芒果、核桃、青椒、烤烟、季节蔬菜等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各民族群众持续增收;探索民族地区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抓好壮大民族地区村集体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巩固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4.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巩固提升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防范抵御境外渗透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等非法宗教活动,探索做好两处殡葬服务设施治理“三停一封一剥离”后半篇文章,有序推进清真寺阿式风格整改,强化保留小庙后续监管等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爱国爱教爱家乡”“读史学名著·助力中国化”“六进一创”“一创一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探索实施提升宗教中国化质效的有力举措,引导宗教界强化“五个认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
5.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常态化抓好宗教场所活动场所疫情防控、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双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动员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升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