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

时间

 

抽查

比例

(或户数)

 

业务指

科室

检查对象

抽取层级

备注

一般

事项

重点

事项

1 

2024年度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11

 

 

 

4%

 

 

 

信用监管科

 

市局抽取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市场主体、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不含分公司、分支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市场主体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2 

2024年度水电气暖行业工程安装收费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水电气暖行业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检查

全市水电气暖企业

 

2-11

1

价监科

市局抽取1户,各县区局自行确定抽查比例,组织实施。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 

 

2024年度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重大事项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检查

直销企业总公司

 

/

/

/

/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4 

 

重大事项变更、直销员业务培训、直销活动的检查

直销企业四川分公司(含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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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5 

2024年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企业

 

3月-11月

2

网络交易监管科

市局抽取

全市法律定义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仅1家,拟再对1家具备电子商务平台相关特征的经营企业开展抽查,无法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取

6 

2024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的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3月-11月

1

网络交易监管科

市局抽取

全市目前开展拍卖业务活动的企业为1家,无法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取

7 

2024年度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全省申请“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企业

 

9-11

100%

广告科

 

省局抽取

按省局部署开展

企业自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

企业

 

2-11

3

广告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其他经营单位

 

2-11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15

广告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8 

2024年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2-11

10

质量监督科

市局抽取

 

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2-11

100%

质量监督科

市局抽取

市局抽取8户企业复查完成情况。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0 

2024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3-11

5%

食品生产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1 

2024年度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者(包括:校园、高风险、一般风险、入网食品销售者)经营情况的检查

食品销售者

 

3-10

2%

食品经营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2 

 

2024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网络餐饮服务等情况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2-11

0.5%

食品经营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3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2-11

2%

食品经营科

市局抽取

 

14 

2024年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销售)第三方平台经营情况的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

 

/

/

/

/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15 

2024年度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的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3-10

3

市场科

市局抽取3户,各县区局自行确定抽查比例,组织实施。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6 

2024年度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经营情况的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

 

3-10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食品经营科

市局抽取

 

17 

2024年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一公开”抽查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医院

 

 

 

 

4-11

12

特殊食品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18 

2024年学校食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检

食品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

 

6-11

40批次

食品抽检科

市局抽取

 

采取随机抽取(抽样对象、食品品种)方式开展监督抽检。

19 

2024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11

一般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不低于50%

特监科

市局抽取

 

20 

2024年度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加油机、电子秤等在用计量器具使用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12

 

计量科

结合全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

 

21 

2024年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运行情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4-11

20%

计量科

市局抽取

 

22 

2024年度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新闻、出版、电视领域单位的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4-11

 

计量科

结合全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

 

23 

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情况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2-11

 

计量科

结合全省监督抽查计划开展

 

24 

2024年度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

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情况

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

 

4-11

/

计量科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25 

2024年度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标准维护及管理运用情况

建标企事业单位

 

4-11

/

计量科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26 

2024年度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10

/

计量科

 

本市无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

27 

2024年度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能效水效标识制度落实情况

企业

 

6-11

20%

计量科

市局抽取

 

28 

2024年度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制度落实情况

企业

 

6-11

20%

计量科

市局抽取

 

29 

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

 

3-11

4

认检科

市局抽取,各县区局自行确定抽查比例,组织实施。

已纳入市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30 

2024年度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在全国标准信息平台上公示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2-11

20个样本

标准化科

市局抽取20个样本

企业标准17个,团体标准3个

31 

2024年度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市场主体商标使用情况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11

20

商标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2 

2024年度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情况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11

2

商标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3 

2024年度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商标印制单位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

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11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商标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4 

2024年度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经营活动是否违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商标代理机构(不含律所)

 

4-11

30%

商标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5 

2024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和使用情况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4-11

30%

商标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

36 

2024年度专利产品(商品)监管抽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市场销售商品(产品)

 

2-11

1%

专利科

市局抽取

与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一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