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以法治助共富、惠民生、护稳定、促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有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宪法宣誓等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在学习宣传贯彻上下功夫、求实效。全年开展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读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4次。二是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印发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聚焦8项主要任务,细化18条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守正创新推进依法治理。市、县(区)政府机关实现“法治账图”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意识,持续推动解决履职过程中岗不清、事不分、责不明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成势见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4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川渝通办”,3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107项政务服务事项与周边五市州实现“一体通办”。跑出项目审批“加速度”,探索“大综窗+小综窗”模式、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将501项企业全生命周期、项目建设全流程审批事项纳入综窗受理。拓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范围,累计办理审批事项1000余件。建立“涉企服务台账”,办件承诺时限整体压缩80%、满意率达100%。建成4个“天府通办”分站点特色专区,接入便民服务应用182个。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全市证照调用率达100%。采用“信用分级分类+双随机”监管新模式,累计按程序办结企业信用修复申请231件,公示各类信用信息1.4万余条。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情况”作为单独考核指标纳入市级单位2023年度目标任务考评。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2023年度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出台我市首部程序性政府规章《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完成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组织起草、审查论证(该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与凉山州同步施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进行备案,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清理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60件(其中,继续有效32件,拟修改5件,宣布废止16件,失效107件)。
(四)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持续增强。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提高决策质效,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2件。二是严把决策审查关口。编制印发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审查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协议等涉法文件(事务)111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修订我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团参谋智囊作用,为我市科学决策保驾护航。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全市900余人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以部门自查+集中交叉评查方式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2858卷,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130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份。二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19个,对有关人员提醒谈话113人次。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26个市级执法部门建立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公安、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减免、从轻处罚4.35万余件。四是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3件(其中,立案53件、不予立案8件、在侦案件7件、不符合受理条件退回 5件)。
(六)解纷止争维护稳定作用凸显。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108件,已审结103件,结案率95.40%。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5件,出庭应诉率99.21%。涉及市政府应诉案件20件,无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情形。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63件、公证事项3892件、仲裁案件126件、司法鉴定案件1215件,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市9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强化全民普法。制定全市“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部署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成功创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3个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精准高效。推动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中关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紧盯重大问题、突出重要抓手,统一监督共识、汇聚监督合力、严密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制约力”、织密“监督网”、筑牢“防护墙”。全时全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17849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4件。主动接受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提案183件,按时办复率、满意度均为100%。深化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40个,挽回或避免损失8536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依法行政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制度体系建设、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扎实的新进展新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强化执法协作、包容审慎监管及柔性执法方式运用不足,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新颖,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不强,普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市场、法治、要素、政务、开放环境,将“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科学整合检查事项,严格规范执法裁量,实现检查分类、处罚精准,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增强经营主体、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控制决策风险。组织实施我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前期成功创建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准吃透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围绕新要求新任务,坚持学先进树典型,认真做好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引领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攀枝花、平安攀枝花建设。
(五)优化法治宣传内容及形式。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主动作为,多形式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