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经济合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1〕33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市经济合作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建立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
(二)扎实推进法规制度学习。将法规制度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的必学内容,重点强化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工作,将学法、懂法、用法作为锤炼全局干部职工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重要抓手,使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通过不断法规制度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先后召开相关理论法规专题学习28次,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2次。
(三)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做到公开内容多样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021年,全局通过“投资攀枝花”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79条,其中机构设置10条,工作动态259条,投资政策58条,投资服务17条,投资环境23条,招商项目69条,产业基础14条,行政执法8条,其他21条。通过“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期396条。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3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结合我局外资管理职能,依法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一是开展外资规范性文件清理。联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积极开展清理我市出台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相关规定不符、不衔接的文件,清理过程中未发现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文件。二是依法制定外资招引政策。制定印发《攀枝花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攀外开组办〔2021〕3)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17条措施》的通知》(攀办发〔2021〕44号)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外资招引、扩大外资规模、改善外资结构、提升外资质量、优化外资营商环境,提高全市对外开放水平。三是促进外资项目发展。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外资审批“一站式”服务。全年走访调研外资企业 22 家,积极协调解决外资项目存在困难、问题,广泛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到资77万美元,实现我市外资直接投资“零”突破。
(五)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和行政。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六项工作制度规定,对涉及经济合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二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17条措施》的通知》(攀办发〔2021〕44号)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我市与企业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广泛征求司法部门意见,在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定签署。三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常态化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讲座,为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及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四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全年全局未发现违反疫情相关防控规定的案例。
(六)营造依法治企浓厚氛围。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对在攀投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结合“进千企、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和企业座谈会制度,广泛向服务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用法意识,切实引导其依法依规投资和经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还需完善。市经济合作局没有设置专门法治科室,抓法治工作的专业化、专一化力度不够。二是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部门间相互配合不够,“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业务能力还显不足。目前经济合作局法治工作岗位人员基本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还是依靠老经验、老习惯开展工作,还不能较好的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四是制度执行还需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还不够,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细化内控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经济合作局按照依法治市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等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等原因引起的案件、事故,没有因被媒体、上级批评、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没有行政复议,也没有行政应诉。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0年,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法依法招商。一是提高经济合作局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经济合作局法治人员,特别是招商引资服务于企业的科室,更要注重提升服务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指导,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工作水平。在完善市经济合作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服务和顾问队伍。二是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招商,大力统筹规范各类经济合作活动,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工作在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深入推进法治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做好法律“七进”工作和“八五”普法的实施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宣传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企业和群众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民法律素质,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四)持续开展制度建设,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断完善、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转变管理职能,促进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个人年度法治考核。二是强化法治督查。不定期对县区、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及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列入重要督查内容。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