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年初制定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全局学习教育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全局完成率达到100%。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平台、“四川普法+”等网络普法阵地,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和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图片展、旁听法院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结合经济合作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工作群、“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宣传。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对在攀投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结合“一进五帮”活动,先后12次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广泛向企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外商投资法》《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制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投资经营。
(二)坚持守正创新,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机制。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及时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相融互动,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运行机制。二是健全决策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4年)》《局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进一步明晰了制度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范围界限及决策程序、执行监督等内容,重点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的内容、范围、权限、资金性质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是规范备案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扎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聘用律师备案管理制度,聘请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律师1名为我局法律顾问,同时,聘任1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参与我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招商引资协议的拟定、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推进科学招商、依法招商取得实效。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2024年共委托审查文件14份,咨询有关法律事项23次。
(三)履行职能职责,全力推动依法行政走深走实。一是深入调研,探索招商引资新路径。继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理论+实践”研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建立健全攀枝花“三招三引”新机制研究等4个课题开展实践调查研究,精准把握经济合作规律,进一步找准工作关键点和突破口,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有力助推经济合作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杜绝“内卷招商”“数字招商”和“虚假招商”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完善“首报首谈”机制,配套建立项目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在为企业提供设立登记、证照办理等“常规型保姆式”服务的基础上,深度开展安评、环评、水评、能评办理等涵盖53小类共计100余项“拓展型保姆式”服务。全年为纳毕科技、港荣科技等80家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办理帮办代办事项。三是强化监管,依法履行外资管理职能。立足外资管理职能,联合多部门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落实情况,涵盖变更报告、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准确性与及时性等维度。推动数据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平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外资管理效能与法治水平。四是接受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规定主动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开接受社会评议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确保经济合作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高质高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实现按时办结。扎实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注重在“严”上下功夫抓整改,在“实”上下功夫抓管理,在“纪”上下功夫抓问责。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动态调整等制度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情况
(一)以身作则学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年初制定计划、学法清单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加强宪法宣传和学法教育,带头开展学法普法,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会前学法共61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专题学法研讨4次。
(二)注重系统谋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合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全局人事调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等4项体系机制。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定期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强化责任落实。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思维,落实法治责任。制定印发工作计划、工作清单等,将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把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依法决策。扎实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紧盯重大决策、项目招引、商务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和新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4年)》等8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源头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督,以制度促进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注重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带头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招商引资新路径。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外资管理职能。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覆盖还不全面。因部分干部外出招商时间较多,未能充足保障学法时间,且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律知识水平跟不上工作需要。
二是普法教育力度不深入。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宣传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宣传形式多以学习教育培训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实现法治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用法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把握上,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理解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制度规范还需要加强。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经济合作局在制度规范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度,市经济合作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到“五个带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聚焦“建圈强链”,强化“三招三引”,积极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经济合作新力量。
一是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利用门户网站和“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持续向招商引资企业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开展好宪法宣传工作。
二是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巩固走部署,持续营造法治化的“亲商、安商、富商”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律进企活动,持续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依法依规保障在攀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法治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务运行机制,对“三重一大”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全局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依法履行外资管理职能,强化外资服务,积极拓展外资新增量。
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招商引资法规政策,公开部门日常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优化改进“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系统,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做好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的回复工作,回应好社会需求和关切。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