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市经济合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经济合作工作实际,以依法行政、依政招商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铸牢思想之基,夯实法治根基。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日常,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会前学法,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60余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行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推动合规招商的生动实践。
(二)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支撑。聚焦招商引资领域制度建设需求,出台《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协议审查备案全流程管理规定,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建设,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配备公职律师1名,推动其全程参与行政决策、文件起草、协议审核等工作,构建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法律顾问意见作为重大决策必要参考,强化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协议签订等决策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决策风险,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2025年度,全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等重点事项,均按规定完成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查覆盖率达100%,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执法监管,优化服务效能。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全员轮训,参训率100%。新培养行政执法人员1名,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综合查一次”“亮码入企”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分类处置企业问题,检查结果按规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与风险预警,举办“花城商务汇”钛白粉外贸恳谈会,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响应-反馈”闭环服务通道,助力企业业务拓展。2025年度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权力监督,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内控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和机制运行,将法治素养及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等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核心内容,倒逼依法用权,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六)化解矛盾纠纷,护航企业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外商投资领域矛盾纠纷特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纠纷化解融入项目服务全流程。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暖心走访”30余批次,协调解决企业“注资难、到资慢、招工难”等困难问题7个,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七)深化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思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扣“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宣传与招商引资深度融合。围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等涉企法规,组织精准普法宣讲10余场次,覆盖企业30余家。依托“投资攀枝花”公众号、官方网站、机关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普法宣传内容20余篇,有效提高了全局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全员法院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线下旁听1次、线上旁听40人次,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八)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全年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2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计划,与经济合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心)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有效确保年度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经济合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担当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工作要求,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科(室、中心)、各岗位,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带头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落到实处。
(二)带头尊法学法,树立法治示范标杆。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重点法律法规,2025年度带头参加集中学法活动30余次。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题汇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动接受组织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法决策,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全年主持审议招商引资重大协议、规范性文件等8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决策法律风险。
(四)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法治建设实效。带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企业开展“暖心走访”,现场协调解决企业法治需求及实际困难。牵头推动“送法入企”“综合查一次”等专项行动,督促落实涉企普法、规范执法等工作要求,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主要不足。一是法治学用转化效能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停留在理论层面,满足于完成学习任务、掌握基础内容,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招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开展2025年度外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现学现查现用的情况,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载体创新力度不足。现有法治宣传工作仍以文字、图片等传统静态形式为主,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可视化、互动式普法的频次较少。例如,虽通过“投资攀枝花”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内容20余篇,但阅读量、转发量相对有限,针对企业等特定群体的精准化、个性化普法服务供给不足,法治宣传的感染力、传播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理解不够深刻,存在“重招商实效、轻法治建设”的片面倾向,认为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核心工作,法治建设是辅助性工作,对法治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内在关联性、融合性认识不足,主动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够强烈。二是学习培训针对性不强。现有学法工作多以通用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针对招商引资、外商投资等专业领域的精准化培训供给不足,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部分干部应对专业法律问题时存在能力短板。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市经济合作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法治攀枝花建设总体部署,立足经济合作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深化学法用法精度,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常态化、精准化学习机制,围绕外商投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学法研讨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开展年度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覆盖率达100%。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深度学习,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宣传维度,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探索符合经济合作部门特色的普法路径,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针对外资企业等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覆盖面。深入挖掘经济合作领域法治典型案例,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三)拓展依法履职广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主题,持续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坚持助企纾困、全时护航,将为企服务贯穿到项目招引、建设、运营全过程。深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加强重大项目法律风险防控。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司法、仲裁机构的协作配合,提升外资企业维权效率,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四)规范行政执法尺度,强化执法监管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亮码入企”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公正。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对重大产业项目推行“监管+服务”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健全工作运行深度,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长效机制,将法治要求全面嵌入招商引资工作各环节。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中心)及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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